内政部规划今年底试办的以房养老新政策,昨( 13 )日邀请中央财金部会与各地方政府代表共同会商,会中决定,全台各县市年满 65 岁以上、拥有不动产、无继承人的长者,都可申请
内政部规划今年底试办的以房养老新政策,昨(13)日邀请中央财金部会与各地方代表共同会商,会中决定,全台各县市年满65岁以上、拥有不动产、无继承人的长者,都可申请,试办期共将提供100位名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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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政部表示,以房养老的财源,是来自财政部公益彩券回馈金补助,101至102年度已核定6,400万元,可供100人参与试办作业,在试办前将以公开招标方式,委托银行办理。
内政部社会司官员说,可参与试办的长者除有年龄及不动产所有权要求外,其拥有不动产的公告现值上限,以不超过社会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户标准(如101年度台北市为710 万元、台湾省为450万元)。
而有意办理以房养老的长者,向县市提出申请,经不动产估价师估价(估价师费用由申请者支付),即可依估价结果,至内政部所委托的金融机构,申办相关贷款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