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,增加中国台湾地区防疫所需之一般医用口罩及外科手术口罩(以下合称口罩)数量,爰遴选口罩生产厂商(以下简称厂商)利用本部附条件赠与之口罩生产机台(以下简称新机台)生产口罩!
二、 遴选条件:
(一) 厂商承诺于2020年3月2日前完成新机台安装并开始生产。
(二) 厂商承诺每一新机台每周产量至少70万片口罩,且每一新机台总产量至少500万片口罩。
(三) 遴选标准
1、 厂商提出愿意新增之新机台数量多寡。
2、 厂商为因应本次疫情已提供之口罩数量多寡。
三、 新机台赠与之条件:新机台将附条件赠与厂商,赠与条件为「每台口罩生产设备应生产500万片口罩,且其中120万片口罩须无偿提供,其余380万片由依征用价格征用」。
四、 申请期间:厂商应于公告日起至109年2月7日17时00分止申请。
五、 申请文件:
(一) 符合公告事项二(一)、(二)遴选条件之承诺书。
(二) 叙明愿意新增之新机台数量及既有机台数量及每日最大口罩产量。
(三) 叙明为因应本次疫情已提供之口罩数量。
六、 申请方式:遴选文件须于2020年2月7日17时00分前,以邮寄或专人送达至下列收件地点: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三段41-3号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