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如下资料:
1、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。
2、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(背景为白色)2寸照片(48×33mm)的《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》
3、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(或户籍证明原件)和居民身份证(或临时居民身份证)的复印件,并交验原件。
4、下列(特定身份)人员,还需提交单位意见:
(1)在职和退(离)休的市管干部;
(2)各级机关包括工、青、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;
(3)涉及政治、经济、安全、商业秘密以及金融、财税、科研、教学等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;
(4)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,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。
5、已持有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的,提交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;
6、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。
首次申请、过期申领、换发、补发证件的,申请人须亲自办理。证件有效期内再次申请签注和未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,可委托代办(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)。
注:个人游申请人在办妥通行证及签注后,通过有组团游资质的旅行社代为申请赴台许可。
个人游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“G”签注。
办理时间:10个工作日,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。
入台通行证均在户籍当代出入境管理所办理!第一次办理需要本人到场,不能找人代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