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女子与大陆男子在大陆未婚生子 小孩如何办理回台定居
时间:2016-09-13 02:29:35 来源:www.qutaiwan.cn 作者:一个主编
在大陆地区出生并继续居住之人民,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大陆地区人民,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5条第1款之规定,系为大陆地区人民。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
在大陆地区出生并继续居住之人民,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大陆地区人民,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5条第1款之规定,系为大陆地区人民。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之12岁以下直系血亲,可径向本署申请定居,应备文件请参阅本署网站申请事项、申请须知、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居留定居网页。
入台证办理请联系李非经理,微信:908774598、手机:136715643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