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:我们是浙江的一家出口贸易公司,台湾一家公司欠我们100多万人民币的款项,现在公司决定到台湾当地法院打官司,请问入台证要怎么办理?律师请台湾等地的,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停留时间,可能10天就够了,也可能会延长。
答案:这个要走诉讼程序办理专业的入台证,无法以自由行或者
商务名义,会进不了法院。所需要的材料如下,具体办理加我们微信:908774598
一、适用对象:
(A) 大陆地区人民因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传唤,须进入台湾地区进行诉讼。
(B) 大陆地区人民因民事诉讼经司法机关通知,须进入台湾地区进行诉讼。
二、申请次数及注意事项:
(A) 大陆地区人民因民事诉讼经司法机关通知,须进入台湾地区进行诉讼。但经主管机关认定有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虞者,得不予许可。
(B) 来台进行刑事案件或民事诉讼,核给停留期间十五天,必要时,得申请延期,每次来台停留期间不得逾二个月。
三、应备文件:
(一) 请详尽填写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,并贴最近2年内所拍摄、直 4.5公分且横3.5公分、脱帽、未戴有色眼镜、五官清晰、不遮盖、足资辨识人貌、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.2公分及超过3.6公分、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,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。
(二) 大陆地区居民身分证复印件、其他证照或足资证明身分文件复印件。
(三) 保证书:保证人应出具亲自签名之保证书,及保证人身证正、复印件<正本验毕退还>,并由"移民署"各服站查核(保证人资格请参阅保证书背面之说明)。
(四) 申请人为刑事案件或民事诉讼经司法机关传唤或通知者,检附法院或检察署开立之传票或开庭通知书复印件。
(五) 委托书:由在台亲属、综合或甲种旅行社代送件者,应附委托书,倘在台无亲属由朋友代送件者,应加附说明书。
(六) 其他证明文件(主管机关认有必要时须经海基会验证)。